(1)在护士长和护理组长的领导下完成负责分管病人的评估、制定护理计划,指导、检查本组助理护士护理工作完成情况,护理质量。
(2)落实制度流程指引、规范常规及基础护理,与护理组长和护士长实施护理过程的临床科室三级质控,护理质量。
(3)每个责任护士“主管”“分管”一定数量的病床(人),对病人实施完整连续(延续)的照顾,即对其“主管”“分管”的病人负责,包括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康复、健康指导等。落实“床边工作制”,逐步实现护士常态情况下在病房或病人身边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责任护士“负责”及“安排”病人的基础护理。①对病情稳定不能自理的患者,安排助护。
或经过培训的人员予以患者生活护理和帮助;并跟进质量。②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生活护理工作,组长负责指导和帮助。
③康复期患者的日常生活照顾由助理护士或经过培训的人员完成,并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自理能力的锻炼,予以指导和质量控制。
(5)落实床边工作制,认真观察病情,准确执行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评价护理效果。定时巡视病人、认真执行床边
交接班,根据治疗护理的成效及时调整护理计划和措施,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护理记录,落实“床边记录制”等临床护理工作模式。
(6)参加急危重病人的抢救与护理,承担分管病人的抢救与护理,承担分管病人护理计划、抢救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7)参加护理查房,并提供完整、确切的评估资料;学习并掌握新的护理理论、专科知识与操作技能。
(8)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
(9)承担实习护士的临床教学任务,参加护理科研,撰写护理论文,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10)协助并参与病区管理,为病人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11)及时与医生、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改进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