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实集团公司、建安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文件(活动)在本项目的贯彻实施情况,监督项目部人员 “一岗双责”的落实。
3.参与现场危险、危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督促建档、上报、监控及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按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图例设立标识牌。
4.监督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工作;监督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到全体相关人员接受交底并签字。
5.监督本项目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班组开好班前会,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
6.监督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执行日巡检制度,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日巡检记录。每周三把现场发现的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以照片形式上传到公司安监部。
7.督促并参与项目每旬(周)安全生产例会,做到会议有签到、有记录,协助解决影响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事项。
8.参与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并对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有演练计划和演练记录。
10.监督项目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进行实施,监督整改安全生产标准化执
行过程中的不符合项,参加每月考核,有考核记录,并执行公司岗位考核工作标准,做好每月的自查自评工作。
11.负责对本项目安全“协管员”、“网员”和“岗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1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有停止施工作业的权利。
13.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14.协助文控员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安全资料台帐,及时准确的将各种安全报表和每月的安全工作总结,上报安全监察部。
15.监督项目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16.牵头制定公司生态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生态环保工作的检查及监督考核;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