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财务规定及时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企业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负责现金、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的保管工作。
4.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
5.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帐实相符。
6.要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付款单据办理付款,未经领导批准的单据不得随意付款。
7.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8. 完成财务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