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3、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4、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5、组织审查施工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6、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7、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9、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0、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