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所属的工程项目负有真实、及时、完整的管理及保存所有有效文字、影像资料的责任;
2、有效文字资料:投标文件、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联系单、签证单、施工期间往来信函、隐蔽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许可证、移交单等等工地资料的保管;
3、对上述资料中的单据资料需进行编号保存,以便查找;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归档;
4、负责与总包、监理及公司有关部门资料的.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
5、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