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周岁以下,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符合任教学科要求,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所授学科的执教经验;
2.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服从工作分配且具有奉献精神,业务能力强,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3.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学习,积极进取。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驾驭教材的能力;
4.能适应学校的管理体制,能坚持早晚自习的辅导工作;
5.熟悉教学大纲,了解教材编排体系,能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制定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案;
6.负责学生教学进度和效果追踪,做好家校沟通服务:
7. 具有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者(学科带头人、名师、或者数理化生和信息学科竞赛优秀教练等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