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对员应在确保校样与原稿一致的基础上,发现原稿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等内容方面的差错,以及在语言文字表述、图表公式排列、体例格式统一、字体字级批注、数字、符号、标点等方面的差错,及时负责地提请编辑部门解决。
2、校对员应该在校样上使用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GB/T14706-1993)所规定的规范校对符号,以准确传递信息,方便编辑人员核正和改样人员改正。
3、发现原稿中存在的各种差错或不妥之处,用铅笔在校样空白处提出疑问或填写“原稿疑问单”,提请编辑部门解决。
4、改正在政治思想上和科学性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清除语法修辞上遗留的差错和毛病。
5、清除错别字,解决和消除任何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