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建筑设计院是经山东省编制委员会1987年7月(鲁编[1987]161号)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单位,1991年6月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压力管道[GB、GC、GCD]等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建筑资信乙级等咨询资质,是一家综合设计院。
设计院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如下:
1、集中供热热源、换热站、热力管网的设计;
2、燃煤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高炉煤气及尾气余热利用发电,供配电、变电、送电工程,光伏、生物质气化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
3、集中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电力规划的编制;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新能源发电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项目的咨询服务;
4、以上工程类型的施工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服务。
经过多年运营积累,山东省能源建筑设计院国内业务市场已发展到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海外市场涉及印尼、印度、越南、古巴等国家,已完成设计项目数百项、各类热力管网2000多公里;机组容量9000多兆瓦、公用及民用建筑面积1500多万平方米。多项设计及咨询工程获得国家及山东省优秀工程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