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成立于1984年,是郓城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郓城县建筑设计室,是省建设厅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1998年12月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
我单位现有职工高级工程师15人,工程师12人,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师多人。拥有先进的绘图仪器、绘图软件、微机、打印机、晒图机。出图率100%。主营建筑工程设计,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及可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的各项技术人才,责任分工明确,配套合理。单位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设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将集中学习与工作中提高相结合,使设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严格设计程序,实行微机管理和信息管理,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我们坚持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照章纳税,严格执行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不断提高设计质量,规范设计市场行为,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设计市场,我们在资质管理、市场行为、执业行为、质量安全行为等项的具体做法是:
一、企业资质管理:
设计资质是省建设厅批准的。
没有转让资质。
没为其他企业提供图章、图签。
没有伪造、涂改资质证书、印章等。
二、企业市场行为:
与建设单位没有签订过违反法律、法规的中标合同及“阴阳合同”。
无超资质设计。
没有允许过其他企业和个人为我院承担设计任务。
没有转包分包过设计业务。
设计费收取不存在上浮。
三、企业执业行为:
施工图中没有指定工程相关材料产品、设备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设计变更较大的与有关部门会签。
执业人员未同时受聘于其他设计单位。
执业人员在设计活动中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执业人员设计的项目全部经过图纸审查合格之后才向建设单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无施工图纸缺审漏审现象。
四、企业质量行为:
1、 所有的设计项目均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勘察报告。
2、 本年度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3、 没有违犯强制性条文。
4、 严格按照政府批准文件进行设计。
5、 积极推广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6、 施工图纸中相关责任人全部签字盖章。
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临城路42号 查看地图